2020年末平均资产负债率降至64.5%
本报记者 杜雨萌
在1月19日国新办举行的2020年央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债务风险”成为发布会聚焦的重点之一。
对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回应称,近期,国资委已专门组织对中央企业的债务风险、债券风险进行了全面排查。从目前的排查情况看,中央企业的信用评级情况良好,资本市场认可度比较高,债券规模总体合理,资金接续安全可靠。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4.5%,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其中,带息负债比率为37.7%,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整体上看,中央企业负债结构明显改善,偿债能力有所增强,守住了不发生债券违约风险的底线。
西南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叶凡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资委对于央企负债率的管控,是对2017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央企降杠杆要求的具体落实。从目前情况看,央企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已由2017年的68.1%降至2020年末的64.5%。可以说,有效改善了企业债务结构,提升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整体上看,通过对央企负债率的把控,进而防范债务违约风险于未然,一方面有助于维护企业的良好信用度,降低融资成本,增加业务推进的稳定性;另一方面,这也将为已经启动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提供更加平稳的改革环境与制度保障。
事实上,针对中央企业的债务风险管控,国资委历来高度重视。据彭华岗介绍,为降低央企负债率,首先,国资委制定了负债率分类管控方案,按照管控线和警戒线实施分类管控,和中央企业逐户签订三年负债率目标,通过强化监测通报、督促约谈等,推动中央企业严格落实目标;其次,国资委加强重点债券风险管控。对中央企业债券占带息负债比重实施分类管理比例限制,严控高风险企业短期债券占比,防止集中兑付风险,严格控制资金投向,要求企业将资金高效投入到主责主业,严控超越财务能力的投资,严禁挪用资金空转套利;最后,全面加强高风险业务管控。国资委全面排查金融及金融衍生业务的风险,严控对外担保、PPP等高风险业务,坚决禁止融资性贸易。
“从效果上看,近年来中央企业没有发生一起债券违约事件。”彭华岗同时表示,近几年,随着国资委在禁止融资性贸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现一起、通报一起、追责一起,这有效夯实了中央企业债务风险防控的基础,全面提升了中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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