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让外资企业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
本报记者 刘 萌
近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等。此外,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在不同场合也陆续表态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等。
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国利用外资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1月份至4月份,全国实际使用外资744.7亿美元,同比增长26.1%。
星图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我国利用外资规模整体上呈现稳定增长态势,但在结构方面仍有一些不均衡的地方。从产业层面看,我国实际利用外资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领域需要进一步加强;从区域层面看,我国实际利用外资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占比相对较低。
“不过这也正是潜力所在,因此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既是优化我国利用外资结构的客观需要,又是打造引资新增长极的必然选择。”付一夫说。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在吸引外商投资上还有较大潜力,如先进制造业发展所需的产业空间。此举有利于外商投资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中西部地区深度融入国际循环并提升在国内循环中的地位,也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区域平衡发展。
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5月10日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的基本原则是“总量增加、结构优化”,与2020年版相比,增加238条,修改114条,删除38条。主要修订内容一是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二是持续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三是持续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各地也在抓紧落实,如《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提出,全面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领域,外资企业可凭在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获得的鼓励类项目信息确认结果直接到海关办理相关免退税手续。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科技研发中心,对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肖本华认为,要让外资积极主动投向这些领域和地区,一是要靠“推力”,即从财税金融等方面出台产业政策鼓励外商投资这些地区和领域;二是要靠“引力”,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完善外资服务保障体系。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首先,加强对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服务,持续关注外资企业的核心关切,帮助企业稳投资、稳生产、稳经营。第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外资在华开展研发创新提供更有力的支撑。第三,促进行业标准国际交流合作,提高政策的连续性和透明度。最后,落实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支持中西部地区发挥自身优势,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发挥好超大规模市场的磁吸力,让外资企业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
付一夫建议,可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落实税收、用地、信贷等优惠政策,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吸引外资持续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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