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6月22日,国资委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巩固深化推进会,落实全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巩固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成果,明确收尾工作要求,支持推动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2525个医疗机构,已完成改革2515个,完成率99.6%。其中,移交地方政府506个,占20.0%;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整合978个,占38.7%;引入社会资本改制440个,占17.4%;关闭撤销591个,占23.5%。
截至目前,共有69家中央企业和29个地方涉及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其中航天科工、兵器装备集团、中国石油等54家中央企业和山西、江西、河南等23个省(区、市)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据了解,通过一段时间以来的医疗资源优化整合,通用技术集团、华润集团、国药集团三家重点企业已发展成为规模实力进一步壮大、业务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链优势进一步增强的央企医疗集团,目前共有医疗机构662个、床位数8.9万张,医疗保障服务能力也不断提高。
“按照政策要求,不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直接管理医疗机构。”翁杰明表示,虽然目前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完成率已经超过99%,但仍有个别医疗机构尚未完成,情况复杂、困难较多。尚未完成改革任务的有关地方和中央企业,要逐项排查、梳理问题,形成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因企制宜、因院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分类推进,力争今年年底前清零销号。
“医疗机构初步实现专业化整合,但真正做强做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下一步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推动整合后的深度融合,真正实现‘1+1>2’的融合效应。”翁杰明在提及巩固整合效果,做强做优医疗集团这一重点工作时强调。
针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议透露,国务院国资委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个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已就国企医院纳入地方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医院定级、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明确了支持政策,确保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与政府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日前,相关文件已由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会审议通过,近期将会同有关部门履行报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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