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分类分批实施财政金融支持加码
5月10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明确依据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升级和淘汰,并且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重点向实施标杆水平改造的企业进行倾斜,培育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军企业。
我国能源结构存在“富煤、贫油、少气”的基本特征。202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要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为此,我国对标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以及国家现行政策、标准中先进能效指标值和最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确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实现碳达峰目标要求、促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便于企业操作实施等因素,参考国家现行标准中的准入值或限定值,以及国家政策文件明确的相关指标,科学确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基准水平。
通知明确,对新建煤炭利用项目,应对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引导企业有序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加快推动企业减污降碳,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依据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升级和淘汰。对需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的项目,各地应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以及年度改造淘汰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成的项目进行淘汰。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通知明确了煤炭采选、燃煤发电、燃煤供热以及煤化工等多个重点领域的能耗与排放标准,以及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要求和时限,将引导相关企业加快推动减污降碳。”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传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整合已有政策工具,加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市场调节和督促落实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重点向实施标杆水平改造的企业进行倾斜,培育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军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落实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快企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升级步伐,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整体水平。
就在5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增加1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至此,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总额度达到3000亿元。
“预计后期会有更多相关支持政策,加快推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孙传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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