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新办法”试行,“ 守护”少年的你
2020年10月,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收到线索,辖区内一适龄儿童失学近三年,检察机关及时干预家庭监护多部门联动,保障了该适龄儿童受教育权。
2021年5月,13岁小李(化名)缺失监护人,检察机关立即联合相关部门,不到一个月实现了对小李(化名)监护人的指定、救助资金的落实等保护救助工作。
以上案例是过去两年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几个缩影,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的重要法定职责。12月29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哈尔滨市妇联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制定《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背景、工作机制及具体落实举措,同时还通报了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
据介绍,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22件135人;移送司法救助线索12人,救助金额20余万元。不批捕未成年人125人,不起诉未成年人81人,召开听证会29次,帮助23名在校学生考入大学,36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支持起诉追索抚养费案件16件,涉及金额10余万元,办理变更、撤销监护权案件4件。制发“督促监护令”163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14人次,变更强制措施44人,纠正看守所混管混押5人,提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整改建议10件。
据哈尔滨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张丽颖介绍,下一步,哈尔滨市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将根据案件需要,委托或者会同妇联组织或者妇联组织推荐的专业力量开展以下工作: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不宜到场的,选择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
开展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法庭教育、社会观护等工作。
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心理健康服务,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等缓解不良情绪,疏导心理压力,为妥善处理案件提供专业支持。
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将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和知识,共同推动家庭暴力防范和性侵犯罪预防,提升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记者:佘雨桐
策划:孙英鑫 包海多
审核: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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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段君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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