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带动购房者置业情绪提升
本报记者 张芗逸
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是各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近期,多地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进一步优化,涉及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等多个方面。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7月份以来,多地出台公积金优化政策。这有利于帮助购房者降低购房成本,一定程度上带动购房者置业情绪提升。
7月29日,沈阳召开相关新闻发布会,宣布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发布会提到,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按照首套首付比例和首套贷款利率执行,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按照首套首付比例和二套贷款利率执行。同时,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记者注意到,除沈阳外,近一周以来,贵阳、长春、兰州、毕节、鹰潭等地均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作出调整。在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同时,部分地区还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绿色建筑的家庭、高层次人才等购房群体有针对性地上浮贷款额度、优化首套二套认定标准,支持相关群体购房需求。
例如,7月25日发布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提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多子女家庭可在此基础上上浮20万元,即100万元;持有有效贵阳人才服务绿卡、筑才卡(高层次人才)、省级优才卡、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50万元。
此前,北京、广州也通过针对性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方式,对绿色低碳建筑进行支持。
“目前,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优化方向主要为降低首套、二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等。”陈文静表示,未来,住房公积金政策或从放宽公积金异地互认范围等方面进一步优化。
目前,已经有城市在公积金异地互认方面展开实践。今年6月底,深圳、中山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署《推动深圳市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融合发展合作协议》,标志着两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通、一体化融合发展进入新阶段。两地缴存职工在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等方面可享受同等互通的政策待遇。
此外,也有城市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进行优化。湛江7月26日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湛江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意见的通告》提到,“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及贷款额度与我市缴存职工标准一致”。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在消化存量和优化增量的背景下,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优化可以与其他房地产政策进行结合。例如,可以通过用公积金抵扣二手房税费成本的方式,充分盘活存量房产。另外,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围绕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行创新性优化。
“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优化空间还是比较大的。”严跃进表示,未来各地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进一步优化,将促进住房公积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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