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调整应届生身份的认定标准 放宽毕业时间的限制
日前,山东、广西等多地人社部门宣布,调整应届生身份的认定标准,核心内容主要有两方面:第一,放宽毕业时间的限制,比如明确高校毕业生为近2年,甚至近3年内毕业。第二,上过班、缴纳过社保不再作为否定项,也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对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政策的调整,引发热议。其实,这些年,高校呼吁放宽毕业生身份认定的呼声非常强烈。
应届毕业生,追根溯源,是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过去一段时期,高等教育是各级单位的一个重要人才选拔渠道,因此在用人上,应届毕业生就是核心来源。高校参与了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可以保障质量,也得以最大程度保证用人时的公平公正。
改革开放40余年来,不少用人单位仍然沿用招聘应届生这一信条。2024年公务员国考的招录计划中,超过65%的岗位只开放给应届毕业生。落户、购房与住房补贴等相关配套政策也都与应届毕业生挂钩,应届毕业生资格的附加值越来越高。
客观来讲,不少体制内的单位强调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对于促进大学生就业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即对于工作经验与社会经验欠缺,在就业市场上缺乏竞争力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进行了区别化保护。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政策在大学生就业的实践中副作用越来越大,尤其是对当年毕业的限定,对大学生就业的掣肘和阻碍越来越凸显。
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1179万,再创历史新高,与此同时,过去几年,大学生的就业去向发生了更为明显的变化,稳定为主的体制内成为大量毕业生的理想去处。近年高考中,军警校热、师范热、委培生热等都是这一就业选择的重要体现。
基于上述现实,体制内对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的限制,包括落户等附加政策的加持效应,逐渐被放大,产生了指挥棒一样的反作用。大量毕业生为保住应届毕业生的就业优势,在没有找到理想工作,没有进体制之前,就想尽办法延期毕业,一些毕业生即便有了一份工作,也不敢上社保,以免丧失了进体制内的资格,对大学毕业生就业造成更多干扰。这一理论上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成为大学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
应该说,这次多地人社部门对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的调整,是对广大毕业生与家长呼声的积极回应,更是根据新的就业要素与环境的变化,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的一个开始。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城镇就业预期目标设定在1200万以上,解决1179万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至关重要。未来10余年,大学毕业生数量还将伴随高等教育的发展持续增长,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将更为关键。
在此背景下,相关部门需与时俱进,全面系统地检视还有哪些政策在限制、掣肘大学生就业,给大学生灵活、充分就业造成了障碍,更不能固守原有的思维定式,比如牢牢限定应届大学毕业生的概念。
在高等教育普及的背景下,体制内“应届生”这一概念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保护价值越来越小,也越来越不适应非歧视的公平就业环境的建设,需要考虑适时退出了。
当然,其他相关部门也必须行动起来,对于附加于应届大学毕业生的落户、住房补贴等政策,也必须同步调整,全力服务于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
(作者系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学术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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