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达到25%
记者4月11日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实施意见》,从生产、回收、综合利用3个方面明确9条具体措施,明确到2025年,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达到25%,废旧纺织品再生纤维产量达到200万吨。到203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达到30%,废旧纺织品再生纤维产量达到300万吨。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是有效补充我国纺织工业原材料供应、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对节约资源、减污降碳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有关部门通过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形式推动行业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行业仍存在回收体系不够健全、关键技术较为薄弱、行业标准有待完善、综合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意见聚焦废旧纺织品生产、回收、综合利用3个环节,明确了推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9项具体措施。在推进纺织工业绿色低碳生产方面,提出推行纺织品绿色设计、鼓励使用绿色纤维、强化纺织品生产者社会责任等3项措施。在完善废旧纺织品回收体系方面,提出完善回收网络、拓宽回收渠道、强化回收管理等3项措施。在促进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方面,提出规范开展再利用、促进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实施制式服装重点突破等3项措施。
意见还提出了多项保障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标准体系、将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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