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雷区意识” 推动融资性贸易风险处置和出清
本报记者 刘丽靓
国务院国资委13日召开法治央企建设媒体通气会,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表示,针对金融衍生业务、信托、基金等及时提出风险管控要求,指导企业依法开展降杠杆减负债防风险工作,整体负债率较2016年降低2.2个百分点,带息负债占比实现“九连降”。
翁杰明强调,要树立“雷区意识”,强化事中管控,通过建立风险提示函、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对高风险业务的实时动态监管,持续推动融资性贸易风险处置和出清。
翁杰明表示,近年来的实践表明,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中央企业总体上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没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持续强化法治建设,全力做好规范管理、防控风险这篇大文章。
在依法治企方面,翁杰明表示,法治工作深度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混合所有制改革、投资并购、科技创新等重点任务,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100%法律审核把关要求,通过写入制度、嵌入流程,使其成为不可逾越的环节,做到“未经法律审核的,议题不上会,项目不决策,合同不签署”,5年来累计审核近600万项。牢固树立“减少损失就是创造价值”理念,5年来累计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近2万起,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超过3300亿元。
在合规管理方面,翁杰明表示,国资委在中国移动等5家企业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的基础上,陆续编发反垄断、出口管制、反商业贿赂等一系列重点领域合规指南,推动将合规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职能部门、各级子企业和全体员工,贯穿业务开展全过程。中央企业全部成立合规委员会,出台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合规管理“三道防线”。
在涉外风险管控方面,翁杰明指出,在全球政治经济环境日趋复杂,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风险更加凸显的背景下,国资委始终高度关注涉外法律风险防范,指导中央企业定期开展排查,针对投资准入、资本市场、知识产权等高风险领域,及时采取管控措施,防患于未然。针对近年来美国政府陆续将我国224家中央企业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等各类清单的做法,有关企业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自主维权,同时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认真遵守国际规则和东道国法律,确保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把握了工作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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